一、支付业务许可证
办理要求:
非金融机构要提供支付服务,就要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这些支付机构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申请条件: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第九条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规定: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三)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后按规定公告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二)主要出资人的名单、持股比例及其财务状况;
(三)拟申请的支付业务;
(四)申请人的营业场所;
(五)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受理符合要求的各项申请,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的,依法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机构拟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
目前,第三方支付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商务交易、网上购物、机票订购、生活支付等。随着第三方支付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管政策也越来越严格。
二、跨境外汇支付许可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给支付机构,允许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许可证。允许部分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和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展跨境业务。此外,要从事相关的国外信用卡催收业务,必须获得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认证,取得催收资格。对于支付机构来说,只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和跨境支付牌照,不能直接受理境外用卡交易。
申请条件:
国家外汇局发放给支付机构允许其进行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许可证。允许部分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目支付业务为互联网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展跨境业务试点。
申请跨境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具备申请的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是非金融机构法人。
2、具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符合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3、有五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4、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5、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8、申请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为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是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到过惩罚。
满足以上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经过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整合之后,可以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