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跨境人民币新规》中的经常项目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跨境人民币新规》)正式发布,自2022年7月2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就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领域首次正式发布的监管细则,对行业有着深远的影响。有利于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监管标准的统一化、公平化。


《跨境人民币新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完善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
二是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全部经常项下。
三是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
四是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及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其中支付机构展业范围扩展至经常项下,被认为是支付机构新的增量市场。


此前,2014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支付机构的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限于货物贸易以及服务贸易。


所谓“经常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除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主要包括“收益及经常转移”。在贸易新业态项下,支付机构所办理的“收益及经常转移”业务究竟何指,并不甚明确,例如收益及经常转移项下双向支付业务是否均支持并不清晰。


如何理解“经常项目”成为了支付机构们所关心的问题。


此外,《跨境人民币新规》规定,“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但就清算机构的具体角色并未明确。


清算机构如何介入到跨境人民币结算当中,跨境人民币“断直连”是否即将到来,也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热点。


从市场来看,B2B跨境交易发展正如火如荼,《跨境人民币新规》会如何影响这一业态发展也存在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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