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跨境电商支付与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
1. 汇付
概念:
汇付(Remittance)亦称汇款,是国际支付与结算的方式之一,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跨境贸易的货款如采用汇付,一般是由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收到单据或货物)和时间,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
汇款业务中通常有四个基本当事人:汇款人(即付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 汇款人(Remitter),或称债务人,即付款人,通常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商。
- 汇出行(Payee),或称债权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出口商。
- 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进口方所在银行。
- 汇入行(Receiving Bank),又称解付行,是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在国际贸易中,汇入行通常为出口地银行。
常用的汇款方式有三种: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信汇(Mail Transfer,M/T)、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1.1. 电汇(T/T)
概念:汇出行接受汇款人委托后,以电传方式将付款委托通知收款人当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可以分为两种: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俗称前TT和后TT。
特点:从支付工具来看,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电汇收费较高;电汇因其交款迅速,在三种汇付方式中从安全方面来看,电汇比较安全;从汇款速度来看,电汇最为快捷;从使用范围来看,电汇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式。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电汇业务流程图
流程说明:
-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并向汇出行付款;
- 汇出行向汇款人出具电汇回执;
- 汇出行拍发电传、电报或SWIFT给汇入行;
- 汇入行核对密押后将电汇通知书送达收款人;
- 收款人将收款收据盖章,交给汇入行;
- 汇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 汇入行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
1.2. 信汇(M/T)
概念: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其交来的汇款通过信汇委托书邮寄至汇入行,委托其解付给收款人。
特点:从支付工具来看,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所以汇款速度比电汇慢。因信汇方式人工手续较多,有可能在邮寄中丢失,目前欧洲银行已不再办理信汇业务。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信汇业务流程图
流程说明:
- 汇款人填写信汇申请书,并向汇出行付款;
- 汇出行向汇款人出具信汇回执;
- 汇出行制作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
- 汇入行核对签字后将信汇通知书送达收款人;
- 收款人将收款收据盖章,交给汇入行;
- 汇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 汇入行将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完成汇款。
1.3. 票汇(D/D)
概念: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由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账户行为付款人,列明汇款人所指定的收款人名称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凭票向汇票上的付款人(银行)取款。
特点:从支付工具来看,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即期汇票;汇款过程中可能丢失、被窃,但成本较低;从使用范围来看,票汇介于电汇和信汇两者中间。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票汇业务流程图
流程说明:
- 汇款人填写票汇申请书,并向汇出行付款;
- 汇出行开立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
- 汇款人向收款人寄交汇票(也可自行携带出国);
- 收款人提示汇票(也可转让);
- 汇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凭票付款给收款人;
- 汇入行将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通知它付款完毕。
2. 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其在进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 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款。
- 付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即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
- 托收行又称寄单行,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通常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
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的联行或代理行。
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2.1.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托收时如果汇票不附任何货运单据,而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发票、垫付清单等),叫光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和非贸易结算等。
适用于以下交易:
- 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
- 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含残币);
- 外汇支票、本票,以及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 不能活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下图为以中国银行的光票托收业务流程图。
2.2. 跟单托收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通常采用的是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方式委托银行收取货款,即附有商业单据(发票、提单及类似装运单据)的托收。在跟单托收中,出口人除了要开立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还要附上有关的商业单据委托银行收取货款因此,跟单托收是国际贸易单据化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之所以要跟单,是因为要将作为货物所有权凭证的商业单据与进口人的货款进行当面两讫的交易。跟单托收有两种情形,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和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两种。
2.2.1. 付款交单(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其特点是先付款后交单,即出口人在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向进口人交付装运单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付款交单方式对出口人来说,安全性较强,进口人不付款,就取不到装运单据;即使进口人恶意违约而拒不付款,至少出口人还可以控制货物。根据托收汇票付款期限的不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之分。
(1)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at sight),出口人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立即付款,进口人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装运单据,其流程如下图所示。
即期付款交单流程图
(2)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D/P after sight),出口人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装运单据,其流程如下图所示。
远期付款交单流程图
2.2. 承兑交单(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是被委托的代收行根据托收指示,于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将装运单据交给进口人,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责任的一种托收方式。它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这种方式因为出口人在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就不能控制单据,所以出口人承担的风险比较大,而且承担的期限越长,风险越大。在实际跨境支付业务中,应避免或严格控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在不得不使用承兑交单方式时(如推销滞销品或产品竞争力较差的情况),也应尽可能缩短承兑期限。
承兑交单流程
3. 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 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流程说明:
- 买卖双方经过磋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 进口方向开证行递交开证申请书,约定信用证内容,并支付押金或提供保证人;
- 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后,根据申请开立信用证,正本寄给通知行,指示其转递或通知出口方;
- 由通知行转递信用证或通知出口方信用证已到。通知行在开证行要求或授权下对信用证加以保兑;
- 出口方认真核对信用证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不符,可要求进口商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待信用证核对无误后,出口商根据信用证备货、装运、开立汇票并缮制各类单据,船运公司将装船的提单交予出口商;
- 出口商将单据和信用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予议付行;
- 议付行审查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后接受单据并付款,若单证不符,可以拒付;
- 议付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向其索偿;
- 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应核对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如正确无误,即应偿付议付行代垫款项,同时通知开证申请人备款赎单;
- 进口方付款赎单,如发现不符,可拒付款项并退单。进口人发现单证不符,也可以拒绝赎单;
- 开证行将单据交予进口商;
- 进口商凭单据提货。